[转贴]东航事件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 存档 - Powered By Chinafar Studio!

查看完整版本 : [转贴]东航事件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一抹残阳
2008-04-11 12:11

4月7日贵报社论《集体返航侵扰公益求解之道不在惩戒》揭示了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涉猎的深层原因,认为不能单方面对飞行员进行道德谴责。

但在我看来,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犯罪事件,飞行员的行为已明显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众所周知,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并不要求以造成危害结果为前提,而只要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可构成犯罪。18个航班的空中“集体返航”,直接地涉及到成百上千人的人身安全和18架飞机的财产安全。如果作出各种假设,在理论上其所造成的公共危害可能会更大,可能会造成多起重大事故和更大范围的人身财产损失。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所规定的典型的“利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次,严重扰乱了民航运输管理秩序。民用航空运输管理秩序是我国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民用航空运输的高度危险性,该领域的管理秩序特别重要,特别需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心!此次事件给社会和广大旅客造成了普遍的心理恐慌。今后所有旅客在乘机时,都会担心飞行员与航空公司有纠纷,会再次闹出空中“集体返航”事件。

飞行员们以“集体返航”的违法行为来发泄心理不满或者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明显违背了法制社会的基本价值要求和基本行为准则,其返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无异于“劫持航空器”、“劫持人质”!据了解,在国际航空界,飞行员地面罢工事件过去或多或少发生过,但飞行员在飞机升空后罢工,视旅客人身财产安全为无物,将飞机在到达目的地后无缘无故飞回,这种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的事件,属于“破天荒”的第一次!如果给予一点原谅,其后患都是无穷的。(高中明 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


一抹残阳
2008-04-11 12:14

返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无异于“劫持航空器”、“劫持人质”!

同意此观点.如果这类事件任其发展下去,后果极其严重,百姓的出行安全令人担忧.


沉思
2008-04-12 12:56
   从这一事件我们不难看出某些企业所存在的内部矛盾已经激化到了一定程度,飞行员们以“集体返航”的违法行为来发泄心理不满或者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这一做法固然违反法律,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局面呢?飞行员违法行为的行为应当追究,他们企业的领导人也应当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