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牌 之 我 见
名牌之所以能成为名牌绝非是靠做广告而是靠质量和信誉,然而“名牌产品”这一称号并不用来炫耀的,而是应该保持的。名牌应当敢于接受消费者的指责,而不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从“三鹿奶粉”的事件我们不难看到这样一个现实:“当‘三鹿’问题提交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时候,他们不是马上把此时“提上重要日程”而是隐瞒了近一个星期!为什么?我们的社会有这样一个粉饰现象,无论是人还是产品,一旦成为红极一时或万众瞩目的形象就成了“大熊猫”被保护起来,如果有人在此时对他们提出异议,不但不会有人出来掩饰而且还可能被认为不合时宜,反之一旦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样那样的事情才暴露出来。
某产品成名后,没有人敢说他的缺点或提出质疑,“锅王胡师傅”就是列子,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我们还不知道要被忽悠到什么时候!某劳模年年不需要评选就自然是劳模,形象吗,不树他树谁?可劳模的同事最了解他,某天这个劳模曾出了什么事,但却被其单位移嫁到别人身上,某天他请了半个月的假(当时劳模的评选是必须出满勤的)领导却说其‘出差’……弄虚作假,可见一斑!
写道这里想起一个历史故事:“李林甫做中书令(宰相)的时候,召集众谏官,明明白白的警告他们‘现在XX圣明,做臣子的领会顺从XX的旨意还来不及,多说多话,有何用处!诸君想必都看见仪仗队里的马,那些马都吃三品的料,但是只要在朝会的时候‘会’的叫了一声,马上就要淘汰,到了那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于是劳模成了领导身边的红人,即使劳模出了事别人也会想“人家跟上级什么关系”而不是想谁出了事都应当一视同仁。并非对名牌产品有所成见,而是发现这种隐瞒、包庇甚至是纵容的现象。尤其是这个产品被评选为“XX免检”、“省优”、部优、国优”之后,如果有谁对此提出质疑就似乎有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感觉。名牌需要的是保持,而不是强制性的庇护。这就是我写这篇东西的意图而不是针对某一个名人、或某一种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