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大学时,自我感觉不错。做为男生,身材匀称不说,一米七九。算一点资本了。我的球打得也不错,我的学习也不差。班里有许多交男女朋友的。我和我的狗党吴梁,吕博根本不介入,我们将来要找更好的,根本看不上班里的女生。
毕业了,我真的遇见了一位我百分之百满意的姑娘,叫贾容。当时,我的狗党还在寻知音呢。贾容的相貌,性格,爱好都让我倾慕。说夸张点,我能在万人中,一眼辨认出飘逸妩媚高雅的她来。只要她一出现,我的心就擦出火花,眼也生辉。
一年以后,贾容突然离开我了。我不知道哪里出错了。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那时,我的狗党吴梁,吕博正和他们的女友们热恋。他们赞扬他们的女友如何出窕,街上回头率如何高,全然不顾失恋中的我听了他们的幸福会有多刺激。
狗党们见我难过,于是说贾容象母夜叉,不值得我为她难过。我心里气,当初狗党们可是说贾容具有倾国倾城之美。狗党们见我更难过,直向我道歉,事后还帮我去找贾容,问有无和好的希望。
我和贾容的分手,并不是因为第三者插足,而是贾容觉得我这个人乏味。我当时觉得如果有个竞争者,我被击败了,也情有可原。可事实上,人家宁愿做一辈子老姑娘,也不想和我共处。我失败到家了。
自那以后,我四年没有交女友,贾容也没有男友,就是这样,贾容也不愿回到我身边。贾容的不言而去的行为让我莫名其妙,信心扫地。我觉得我一无是处。我是学电的,在政府机关负责管理电器,工作轻松。同事多是四十岁左右的人,新来的女孩也早有依托了,在单位找朋友是没戏了。更糟糕的是,失去自信的我再不敢主动,怕碰钉子。
由于工作轻松,又无女友,时间格外富裕。我报了个夜校学摄影。班里有几个鲜亮的小姑娘叽叽喳喳的,象贾容一样可爱。但我的初恋已经给我注射了一剂预防针。我不想重蹈覆辙。我不主动了,因为这条路,我走不通。
在所有的女生里,只有一个女生最安静,相貌平平,叫万红。要不是万红与我说话,我恐怕不会注意到她。我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我也不讨厌她。其实,我谁都不讨厌,人家不讨厌我,就已经让我感激了。
以后,万红约我去看摄影展,我都答应。我有时无意识的说我缺少什么材料而没有完成作业时,万红就会在下一次上课时给我带来。我很佩服万红的大胆。她的大胆和她的安静好像不匹配。
再后来,万红告诉我:“我挺喜欢你的。”我说:“我也是。”我躲避了“喜欢”二字,因为,我真是觉得万红好,只是不爱她。她不具备我所追求的特征。我不想伤害她,也不想单身一辈子。我也不小了,想有个家。万红的眼神无误的告诉我,她爱我。
要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也是需要勇气的,我有些犹豫。我于是说:“万红,你爸爸妈妈会反对吗?”只要她父母反对,我就顺水推舟了。万红说: “我爸爸妈妈不会干涉我的选择。”我只得去见万红的父母,二老待我真好。以后,我每周都去万红的家,担负起帮二老买粮换煤气任务。
我和万红都在清水衙门工作,万红在大学当助教,我在政府部门管仪器。如果准备结婚,也只有从简。就在我们准备结婚的时候,我骑车上班,都快到办公楼了,我与另一骑车的相撞,自行车失控,进了机动车道。后面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等我醒来以后,才知道,我受了脑震荡,右脚也撞得和右腿分家了。幸亏及时送到医院,脚和腿接上了,只是,我从此瘸了。这回,个子高可不是什么好事,走起路来,晃得更厉害。
我不想象文艺作品中的情节一样,因为残疾了,就悄悄走出海誓山盟,或故做冷淡,让人家姑娘伤心失望。贾容曾让我莫名其妙,我不想让万红有这种经历。万红来看我,我还和从前一样对待她。我的狗党们也来看我,才知道我有了女友,骂我保密。我之所以没有在人前提过万红,也是由于我不爱她,我没有坠入情网,所以,没有忘情地去渲染我的私生活。
我还没有脱离拐杖,万红就提出要按计划结婚。我说:“你要给我个准信儿,你父母不反对我们结婚。”万红说:“我父母不反对,你是知道的。”我说:“我现在可是瘸了。”万红玩笑的说:“那你就更跑不了了。”我对万红的玩笑哭笑不得,万红正经下来说:“这又不会遗传。”我相信万红,她是学遗传的。我于是撑着拐杖去万红的家,我要亲眼看看岳父母大人的眼神,知道他们的真实意图。二老真不嫌弃我。
我养伤的日子,心里很平安。我对万红说: “你和你父母都对我好,我想知道你看上我什么了,我什么都不如你。”万红说:“你怎么不如我了?你人好,和你在一起舒服。你不吹牛,你言而有信。”我又说:“你可不要怜悯我。我打过情感预防针。你真想离开我,我们就好和好散,我不会消极的。”万红咯咯笑个不停,问我什么是情感预防针。我讲了我的初恋。万红说:“我还要感谢贾容,把你留给了我。”我真佩服万红的大胆和宽容,她爱我,就像我当初爱贾容。贾容离开了,把我的爱带走了,我遗憾此时我拿不出爱来给万红。
我们结婚了。我往日的大学同学都惊奇我的选择,以为是因为我瘸了,才选了万红。万红实在太一般。万红格外高兴,建议我们不去照相馆,而是请我们夜校的有水平的同学在室外拍照。我这个样子不照相都行,无所谓。我们照结婚照时,我腿上的石膏还没有拆去,正式西服裤根本穿不了,没有拐杖我也站不住,我于是只好坐着,直直伸着绑有石膏的腿,万红穿着中式旗袍,淡涂脂粉站在我旁边。万红为这张结婚照得意,说这是生死不离,百里挑一的爱的写照。她点子可真多,难怪她急着结婚。事后,我也觉得这张相片好。要是在相馆,化妆师不把新娘涂得让你认不出,不罢休。而新郎呢,仍是贼眉鼠眼的。然后,相片一虚光完事,千篇一律。我不如万红,我事后才领略出来,万红有先见,这是高明之处。何况,我们因此省下了几百元人民币,太值了。
婚礼来宾不很多,都是我和万红的朋友。我结婚前见过万红的两个朋友,刘丽丽和许伊萍。刘丽丽也是助教,许伊萍在医院工作。婚礼中,我的狗党,吴梁,吕博悄悄向我说:“老王,你小子真够阴的,交朋友向我们保密,现在,又向我们保密新娘的身份。”我说:“冤枉,我记得我告诉过你们,她是助教。”吴梁说:“嘴还严,嘴还严,我们已经知道了,万红是博士。”我听了脑子都大了,我表面上笑了笑,什么话也说不出。
婚礼结束了,客人散去,我闷闷不乐。万红问我是不是太累了。我说:“你不该隐瞒我,你是博士。”万红听了,愣在一边不吭声。我又说:“这是欺骗。”万红这时不紧不慢的说:“我要是欠债,或是偷东西,而不告诉你,是欺骗。博士不是坏事,不告诉你,不该算欺骗吧?”我特生气。照我的性格,我不会在新婚之夜和万红争吵,更不会动手打她,却会大踏步的走出家门去散步。可是,这会儿,我连这个能力都没有。我只能坐在那里消化这新情况。人生处处是陷阱。我说:“也奇怪了,刘丽丽和许伊萍也一起为你保密。”万红说:“在学校里,博士多了,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何故要挂在嘴边。到了工厂机关,博士就象个炸弹。我真不知道你这么在乎我的学历。以后,我好事坏事都告诉你,行了吧?”当晚,我们没有同床,万红知趣,没有再说什么。
我没有尝到金榜提名,洞房花烛的人生幸福之最。虽然考上大学了,但不是著名学府和热门专业,所以不算金榜。我的洞房花烛也被“博士”给炸了。尽管如此,我对万红和她父母还是很好,我感激他们不嫌弃我。我和万红的新婚生活风平浪静。
由于没有爱,我和万红也不卿卿我我。万红喜欢不受干扰地看书,正好不用我哄她。她什么书都看,包括中文英文,专业文献,小说杂志。结婚前,我们不天天在一起,我没有发现她这个“毛病”,我只知道她爱磕瓜子,逛商店。我热衷我的照相机和电器零件。多少个晚上,我们各忙各的,很少有对话,相安无事。半年后,万红去外地开会,家里只有我一人。我还是忙我的业余爱好,可是,我突然意识到我希望万红在家。我们虽然很少对话,但我需要万红的存在。我已经适应了婚姻生活。